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应在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或年度报告或验照报告表)。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登录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www.tjaic.gov.cn )进行申报。
从本年度起,原在市局年检、住所在滨海新区,且上年度通过年检的企业在滨海新区工商局参加年检(具体可参见红盾信息网上《下放到滨海新区企业名单》和《暂未下放企业名单》)。
外商投资企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外,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相关部门联合年检,具体规定另行公告。
年检地点:生态城服务中心北门行政大厅工商窗口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