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征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的通告》(津人社办发〔2020〕82号),现将首批30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予以公布。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经办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件”)和《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补贴”)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1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8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现将《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号)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现将《市人社局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