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广覆盖”的工作要求,提高保障和救助标准,扩大保障和救助范围,按照《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的意见》(滨党发〔2018〕 3 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在继续执行好国家、天津市、新区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态城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力度,现结合生态城实际,制定本意见。
1.困难群众体检服务
为生态城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体检地点统一安排定点在生态城医院体检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体检费用标准为:40周岁以下200元/人/年;41-64周岁1000元/人/年;65周岁以上1500元/人/年。
2.困难群众肾透析交通补助
为生态城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患有肾疾病需要透析的病人发放就医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滨海新区外就医200元/人/月、滨海新区内就医100元/人/月。
3.残疾青少年教育关爱金
为生态城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青少年发放专项关爱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年,每学年下学期进行一次性发放,由监护人以家庭教育为大方向、根据青少年自身情况进行使用。
4.特殊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为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年满60周岁的生态城户籍居民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60-79周岁500元/人/年,80-99周岁1000元/人/年,100周岁以上5000元/人/年。
特殊困难情况包括以下类型:
(1)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老年人,包括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
(3)无子女人员,包括未生育子女或子女全部死亡的。
(4)一、二级残疾的。
5.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全额补贴
自2018年7月1日起出生的生态城户籍或持生态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新生儿首年医疗保险缴费全额补贴。
本意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备注:相关细则可直接点击下方文字进行查看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