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生态城户籍且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青少年。
二、补贴标准
1000元/人/年。每学年第二学期发放。
三、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各1份):
(1)中新天津生态城残疾青少年教育关爱金申领登记表(除最下方一格“受理情况”外全部填写或盖章);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没有可不提供,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交验原件,留存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
(6)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非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现场办理,还需提交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程序
(1)申请阶段。符合条件人员的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每年12月31日前到社会局民政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中新天津生态城残疾青少年教育关爱金申领审核表》(附件)。法定监护人确无法前往办理的,申请人的其他近亲属、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审核阶段。社会局民政科依据各类数据信息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信息并确认补贴发放人数和金额,报送财政部门组织发放。
四、政策衔接及特殊情形处理
1.开具在学证明的学校主要指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过设立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普通义务教育的学校和同等水平特殊教育的学校。
2.上述材料仅在首次申请时提供,第二年时不需重复提交,仅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验证户籍情况即可。
3.本政策仅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学青少年。
4.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少年,可同时申领天津市残疾人教育事业扶残助学金等其他天津市、滨海新区已有的教育救助。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