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生态城户籍新生儿,且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已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当年市人社局、财政局公布的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2018年新生儿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9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
三、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材料
(1)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或生态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交验原件);
(2)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交验原件);
(3)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天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留存原件)
(4)新生儿的社会保障卡卡号;
(5)新生儿父母填写并提交《中新天津生态城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全额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程序
(1)补贴申请。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新生儿,在生态城公安部门办理生态城户籍或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手续时,可在公安生态城分局现场或人力社保服务大厅直接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填写《中新天津生态城医疗保险参保全额补贴申请表》(附件)。由经办窗口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新生儿父母在5日内并且在当月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中新生态城支行缴费同时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
(2)补贴审核。人社局在接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父母参保缴费情况、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卡号信息确认及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审核。
(3)补贴拨付。人社局每季度汇总新生儿补贴发放人数和金额信息,报人社局局长审批,审批完毕报生态城财政部门,生态城财政部门按季度将新生儿医疗保险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生儿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待遇享受及温馨提示
1、新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在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内出生,并在90日内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90日后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次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3、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中新生态城支行缴费以及不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视为放弃享受补贴。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