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近日,经我局对部分建筑业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天津鸿润佳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28条规定,我局将函告生态城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现将上述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存在以下情况,可向我局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相应资质标准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需申诉,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中新大道7号中新天津生态城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
联系电话: 66328971
附件:未完成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及资质类别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