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规划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9日- 2024年9月6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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