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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1:16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项目

天津智航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融中产业园2号厂房2-101、2-102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智航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中新天津生态城融中产业园2号厂房2-101、2-102,建设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项目。项目主要在2-101内设置洁净间、装配间、固化区、仓库等,2-102内设置打磨间、机加工区、材料检测区、成品区等从事智能无人飞行器的研发制造,年产ZV15E无人机和ZV30E无人机各100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项目模具准备、装配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装备间密闭收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共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打磨间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排放,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新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4.运营期角膜机、雕刻机、CNC机、真空泵、空压机、环保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真空嘴、废切割片、废砂轮片、边角料、废真空袋、不合格品、废隔离膜、废透气毡、废布袋

、收集尘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真空嘴、废切割片、废砂轮片、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其他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沾染物、废擦拭纸、废玻璃瓶、废脱模剂桶、废预浸料边角料、废 AB 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