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根据住建部和我市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开展生态城区域2024年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根据第687、714号令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根据第662、687号令修改)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根据第46号令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5号,根据原建设部令第163号、住建部令第53号修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8号)、《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津建设〔2016〕265号)、《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缩小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1]238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
二、受检项目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6项生态城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9日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出具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项目,检查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并涵盖无障碍设施、抗震、绿建、海绵、装配式等相关内容。抽查项目名单详见《2024年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项目表》(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勘察设计单位及设计技术人员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签字盖章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图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签字盖章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资料报送
本次检查采取资料送检、集中检查的方式。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创智大厦B座三楼
(二)报送资料
1.受检项目所属设计单位准备受检项目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补充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图审查机构准备受检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前置性要件复印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及意见回复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等过程文件;
3.受检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受检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附报送资料一览表(附件3)和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4)。
五、检查反馈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另行通知受检项目各主体单位召开检查意见反馈会。受检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到场参会。
六、检查要求及结果处理
(一)各受检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并责成专人负责、准时完整报送材料。
(二)对检查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任务;在检查工作中存在拒绝、阻挠、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计入检查不合格单位名单,并纳入天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三)检查结束后,设计文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建设局联系人:刘一鸣 15122371702)
附件:
1.2024年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项目表
2.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
3.报送资料一览表
4.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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