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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志禹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6:30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志禹加油加气站项目

天津中新生态城志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合作区中部片区中新大道东侧、生态城信息园北侧

天津中环宏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津生环表批〔2023〕4号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志禹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