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分别简称《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根据《关于发布滨海新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现正式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年4月27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