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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津南区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5:01 发布来源:天津广播

       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红桥区共查处问题66起,问责8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8人,诫勉12人。津南区共查处问题28起,问责5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3人,诫勉3人。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天津市平达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子年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违纪问题频发被问责。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原负责人兼出纳石某某将公司所属房屋租金收入违规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该公司对所属房产福居公寓6间地下室失控失管,导致该房产长期被他人无偿占用。李子年于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履职不力,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上述问题。李子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李子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红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朱平因管理不善导致财产损失被问责。2016年6月,该站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施工期间,朱平履行管理职责不力,该站仪器设备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导致施工人员将氢气发生器和烘箱当做报废品处理;在空调拆卸工作中,朱平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委托保管合同,也未向其提供大型电器清单,导致监测站24台空调被施工单位拆卸并变卖。朱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朱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红桥区疾控中心财务科科长晏洁等人因该中心发生冒领劳务费问题被问责。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该中心体检科科长徐某某,通过上报虚假名单的方式,冒领劳务费合计12万元。晏洁对中心财务人员疏于监管,未对体检科上报的名单审核把关。出纳徐卫东未对体检科上报的名单认真甄别,长期依据虚假名单发放劳务费。晏洁、徐卫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 津南区小站镇原副镇长秦景华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被问责。秦景华作为该镇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对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重视不够,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镇内阀门铸造企业冲天炉治理工作进展缓慢。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镇阀门生产集聚区仍存在32座冲天炉,环保设施简陋。秦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津南区八里台镇原副镇长王全陆因该镇发生违规领取就业帮扶岗位补贴问题被问责。王全陆担任八里台镇劳动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就业帮扶基地岗位补贴审核工作期间,该中心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核实,仅进行材料审核后,就审批通过某公司和某压缩机配件厂岗位补贴申请,致使上述单位违规领取就业帮扶岗位补贴41.1万余元。王全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王全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 津南区司法局原副局长赵军对分管单位“小金库”清理不力被问责。赵军自2013年3月起分管海河公证处财务工作,在明知该公证处利用收取的部分译文费设立“小金库”的情况下,未对该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直至2016年8月离任,“小金库”金额共计9.1万余元。赵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赵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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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津南区6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5:01 发布来源:天津广播

       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红桥区共查处问题66起,问责8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8人,诫勉12人。津南区共查处问题28起,问责5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3人,诫勉3人。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天津市平达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子年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违纪问题频发被问责。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原负责人兼出纳石某某将公司所属房屋租金收入违规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该公司对所属房产福居公寓6间地下室失控失管,导致该房产长期被他人无偿占用。李子年于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履职不力,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上述问题。李子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李子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红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朱平因管理不善导致财产损失被问责。2016年6月,该站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施工期间,朱平履行管理职责不力,该站仪器设备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导致施工人员将氢气发生器和烘箱当做报废品处理;在空调拆卸工作中,朱平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委托保管合同,也未向其提供大型电器清单,导致监测站24台空调被施工单位拆卸并变卖。朱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朱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红桥区疾控中心财务科科长晏洁等人因该中心发生冒领劳务费问题被问责。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该中心体检科科长徐某某,通过上报虚假名单的方式,冒领劳务费合计12万元。晏洁对中心财务人员疏于监管,未对体检科上报的名单审核把关。出纳徐卫东未对体检科上报的名单认真甄别,长期依据虚假名单发放劳务费。晏洁、徐卫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 津南区小站镇原副镇长秦景华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被问责。秦景华作为该镇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对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重视不够,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镇内阀门铸造企业冲天炉治理工作进展缓慢。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镇阀门生产集聚区仍存在32座冲天炉,环保设施简陋。秦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津南区八里台镇原副镇长王全陆因该镇发生违规领取就业帮扶岗位补贴问题被问责。王全陆担任八里台镇劳动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就业帮扶基地岗位补贴审核工作期间,该中心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核实,仅进行材料审核后,就审批通过某公司和某压缩机配件厂岗位补贴申请,致使上述单位违规领取就业帮扶岗位补贴41.1万余元。王全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王全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 津南区司法局原副局长赵军对分管单位“小金库”清理不力被问责。赵军自2013年3月起分管海河公证处财务工作,在明知该公证处利用收取的部分译文费设立“小金库”的情况下,未对该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直至2016年8月离任,“小金库”金额共计9.1万余元。赵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赵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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