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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6:56 发布来源:科技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1年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生态城区内2021年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生态城区级众创空间培育

2.生态城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

二、工作要求

在生态城注册且实地经营孵化机构的单位,可对照《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区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条件,按照申报类型填写《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或《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附件2、3),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0月27日下班前,将《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或《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盖章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iongyanfeng@tj.gov.cn。

申请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彦锋

联系电话:022-66328241,15202283941

受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

 

附件:1.《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

          2.《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3.《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


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