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区域海监基地西侧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区域海监基地西侧。项目占地面积461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10.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实验大厅、实验楼、科研楼、设备库房等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开展收油机实验24次、围油栏实验24次、岸滩溢油实验12次、输油泵实验48次、溢油分散剂实验、吸油材料试验、石油降解菌最优降解条件实验、溢油风化实验、溢油基本特性实验合计336次、溢油遥感设备的测试与校验48次、溢油监视监测相关实验48次、溢油扩散数模实验48次。项目总投资33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7万元。项目预计于2023年10月建成投运。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  运营期间综合实验水池内进行的收油机实验、围油栏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综合实验水池南侧集气罩收集,岸滩溢油实验区溢油风化试验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试验区上方升降式玻璃集气罩收集,废油回用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体收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一同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楼内小型实验产生的氨、有机废气等经通风橱、万向罩、室内整体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滤+光解+光氧+HD-QYSA滤附多级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

3.  综合实验水池实验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大型设备清洗废水、风化实验水槽废水、分散剂实验水槽废水、岸滩区实验产生废水一同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至综合实验水池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器皿淋洗废水、纯水设备排浓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4.综合实验大厅、实验楼、辅助设备用房内各类实验及辅助设备等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氮气发生器废纤维膜等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吸油材料、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培养基、沾染废物、废活性碳、实验废物、污水处理站废油渣、废灯管、实验楼废气治理设施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邮、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