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2021年生态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    来源:社会局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公共场所行业自律管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生态城管委会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量化分级评定项目,共对辖区许可发证的家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现将本年度第一批卫生信誉等级评估结果给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