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分别简称为《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根据新区科技局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结合生态城实际,现发布生态城2021年度国家级高企到期重新认定、新认定、更名或重大变化,天津市高企培育库入库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安排
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