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天津市2020年“双一流”高校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来源: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创产业和新动能引育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一流”高校人才招聘工作,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我区发展,我区拟组织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天津市“双一流”高校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电子科技大学:10月18日(星期日)9:30-12:00,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吉林大学:10月22日(星期四)9:00-12:00,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3、哈尔滨工业大学:10月23日(星期五)9:00-12:00,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

4、浙江大学:11月1日(星期日)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二、参加范围及招聘对象

参会单位符合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发展定位,需求层次适当、薪酬待遇较高的信创产业和新动能引育重点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各招聘单位仅限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活动。

活动举办各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三、展位及场地安排

为每家企业提供展位1个(规格为1.2米宽、一桌三椅)。

四、相关事宜

(一)材料报送。报名参加的企业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展牌,每个展位2块展牌。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星期六)中午12点前,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聘信息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局邮箱,标题统一为“双一流高校+单位名称”。其中,招聘单位简介300—500字,招聘信息不超过800字,一般不使用表格,如有图片应不小于1MB。不得要求应聘者需具备工作经验,不得含有性别、民族等限制条件。招聘信息一经申报,不得改动。参会单位最终以市人社局审定确认为准。

(二)活动费用。本次活动场地费、统一制作展牌费用由市人社局负担;住宿及往返交通由北方人才市场协助办理,费用由各参会单位自理(预定住宿需提前交纳押金,由北方人才市场统一收取交纳,如取消住宿,押金不予退还)。

(三)请各单位于招聘会结束前半小时上报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我区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重点单位了解招聘进度。

联 系 人:张甜、穆建霞

联系电话:022-96600

电子邮箱:zhangtian@eco-city.gov.cn

附件:

1.双一流高校招聘信息汇总表

2.双一流高校招聘信息报名表

                 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