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津发改高技〔2016〕814号)要求,现开展大数据领域和“互联网+”领域专项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严格对照国家发改委和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准备工作,并确认材料真实、合规。同一法人只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备案文件和有关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六份(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刻盘)报送至生态城经济局。

 

2016年9月12日

       (联系人:生态城经济局 刘印本;联系电话:66328721;电子邮箱:stcjjj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