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按照《“互联网+”协同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报相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委收到新区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对“互联网+”协同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后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补助时,将优先考虑国家发改委项目储备库中存储项目。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于3月11日前将符合《“互联网+”协同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项目信息上报我委(发送至18085397@qq.com),使项目尽快入库,为后续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创造条件。后期如有项目,可随时上报。
       附件:《“互联网+”协同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联系方式 经济局 贺艳丽 66328131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