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行政许可法》、《就业促进法》、《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行政许可,提高人员素质,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我局近期将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一)申请从事或新近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单位工作人员;
(二)本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时间、地点
初步定于2016年1月上旬在本市举办培训班。预计历时3天,其中培训2天半、考试半天。
三、内容
(一)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
(二)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市场基本理论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四)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四、考核颁证
学员在培训班的出勤成绩与考试成绩综合计算,成绩及格者可获得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证书。持有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局颁发的人才中介、职业介绍培训证书的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后换发证书。
五、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费用。
六、报名
请学员所在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22日派人前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区友谊路29号)一楼6号培训窗口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学员身份证原件及一份(正反面)复印件、近期一寸半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明姓名),并交一份打印好的参训报名表(附后)。
已报名人员要确保参加培训。因条件所限,未按时报名人员不能参培。
七、其他
(一)具体培训时间、地点、领取听课证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证书的人员数量,将作为今后批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的依据。
(三)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对此次培训充分重视,及时确定参训人员并安排报名参训。
(四)此次培训由天津市北人职业培训学校(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培训部)承办。联系人:王世野;联系电话:28013598、 28013599;传真:28013598;电子邮箱:bf28013598@126.com。
附: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培训班参训报名表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