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市外专局关于组织2014年度第三次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1日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2014年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的函》(外专培中函〔201334号)的安排,现将我市组织2014年第三次BFT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执行国家外专局审批或由市外专局审批、国家外专局审核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指导意见》(外专发〔2011131号)和《天津市出国(境)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津人〔200934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中长期(90天及以上)培训团组所有成员,须参加BFT高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4人及以下短期培训团组所有成员,须参加BFT高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5人及以上短期出国培训团组内由担任翻译的团组成员,须参加BFT高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5人及以上短期出国培训团组中的45周岁及以下(196911后出生)的人员,须参加BFT初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5.本年度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中,由组团单位担保需参加补考的人员。

(二)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三)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四)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基于国际化人才培养需要,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语种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考试科目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

考试对象中的(三)、(五)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考试对象中的(四)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相关免试科目办理程序请参照报名程序。

三、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4126(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听力900930,笔试9301100,口试1300开始。

本次考试由天津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天津BFT考试中心)组织,委托天津外国语大学承办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49221024,考生须自行通过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网(http://www.bftchina.org)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选择天津考区,并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一张(要求近一个月内,护照标准,白色背景,像素宽度不小于500)。参加过考试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如考生遗忘本人登录密码,请与天津BFT考试中心联系密码重置事宜。

(二)现场确认

201410201024,通过在线报名的考生携带网上打印好的《BFT报名表》,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贴于报名表下方空白处,需办理免试科目的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免试科目后的考生,考试合格标准将分别计算所考科目的单科成绩,不再以总成绩为通过标准),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三层,天津BFT考试中心审核、确认报名,并交纳报考费用每人160元。按国家规定,凡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的人员,其报名费可由单位报销。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报名费不退还。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考试前1周内(1215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前培训

有考前培训需求的个人或单位请于报名现场确认时,向天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提出申请。天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根据报名需求情况,将联合天津外国语大学安排相应考前培训班次。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45天后(2015120),考生可通过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网(http://www.bftchina.org)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80天后(2015224),获得证书的考生可到天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领取证书(证书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天津BFT考试中心(天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联系人:商聃        电话:24236947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三楼

天津外国语大学

联系人:马健        电话:23258660

地址: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天津外国语大学3号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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