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告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总局下发的新减免原因及减免种类代码已经于7月1日正式使用,为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我处对申报系统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五和季度申报表优惠明细表的校验关系进行了升级。针对各单位反映的企业在预缴申报过程中备案信息报错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为保障二季度预缴顺利进行,市局已经暂时放开了申报软件季度申报表优惠明细表中“减免种类”代码的校验,仅对“减免原因”代码进行校验。
二、申报表相应行次对应的减免原因及减免种类代码见附件。各单位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时,应当参照申报表与备案信息对应关系录入企业备案信息,原有备案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修改。
所得税处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