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调整生态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3〕734号)的文件精神,经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生态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一) 生态城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25元。

(二)生态城居民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二、执行时间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生态城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自2013年7月10日起执行。

三、结算方式

调价后,供气企业与用气户的首次结算,按照调价前和调价后气量加权平均综合作价方式,从2013年7月10日起计价结算。

供气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供应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