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城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津劳局〔2006〕132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3〕60号)规定,定于20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2013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生态城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审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生态城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审查时间
书面审查的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生态城服务中心联合办证大厅劳动保障窗口。
三、审查方式
本次书面审查采取网上下载,直接报送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通过下载附件,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自查表》、《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表》。
四、报送材料
(一)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二) 《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自查表》一式一份;
(三) 《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表》一式一份;
(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2013年3-5月份工资明细表;
(六) 2013年3-5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缴费通知单;
(七) 全体职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八)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
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审查要求
生态城内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逾期不接受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表
生态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自查表
联系电话:66328106 66328970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