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动漫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2月10日至3月5日。

       二、对象

       符合认定要求的我市动漫企业。

       三、机构

       此次认定工作由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产业处。

       四、工作要求

       1.动漫企业需在2013年3月5日前,向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见附件,纸制材料应为A4纸打印,一式四份)。

       2.请各动漫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报送。

       3.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张睿 23300980

       特此通知。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局

2013年1月29日

附件:

动漫企业认定材料目录

1.动漫企业认定申请书;

2.动漫企业认定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含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6.开发、生产、创作、经营的动漫产品列表、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约定的款项银行入帐证明;

7.自主开发、生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版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8.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从事相关业务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

9.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含动漫企业专项审计一览表、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0.认定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