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确保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9]116号)要求,将开展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预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验收范围
所有列入2010年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内的建筑项目,共计33个(目录详见附件1)。
二、预验收方案和标准
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2,预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
三、关于预验收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各项目具体预验收安排详见附件4)。在此期间,请各建设单位按照预验收内容和标准,提前准备好所有备查资料,并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预留检查设施,具备检查条件。
四、其他要求
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预验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为预验收、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预验收及整改后仍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将取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格,已拨付补贴资金的将予以追回。资料下载网址:/html/jszq/tztg/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目录
附件2:预验收方案
附件3: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测评导则
附件4:各项目预验收时间安排
附件5:节能材料及设备调研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