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十二五”节能工作,根据滨海新区政府印发的《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津滨政发【2010】67号)、新区经信委印发的《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名录(第二批)》(津滨经信【2011】2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滨海新区节能专项资金(第一批)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津滨经信发【2012】8号),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滨海新区节能专项资金(第一批)财政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
符合滨海新区经信委《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二批)》的项目(项目目录参见附件1)。
二、项目选项要求
申报项目2012年10月份以前必须完成或竣工;同一项目、相近、相含或已经获得新区其他有关部门补贴、奖励及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重复上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滨海新区节能专项资金(第一批)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津滨经信发【2012】8号)(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准备。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25日(周六)前,将项目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局公用科,逾期不予受理。
生态城建设局公用科联系人:王立 电话:66328933
新区经信委联系人:祁亚楠 电话:65305783
附件:1、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二批)
2、《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滨海新区节能专项资金(第一批)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津滨经信发【2012】8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