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85601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新天津生态城嘉顺道(中央大道-渔泽路)、渔泽路(玉砂道-渔家路)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 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北部片区 | 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嘉顺道(中央大道-渔泽路)、渔泽路(玉砂道-渔家路)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北部片区。项目新建城市主干道2239.2米,其中新建嘉顺道707.13米,北起现状中央大道,南至规划渔泽路;新建渔泽路1532.07米,西起现状玉砂道,东至规划渔家路,包含1座56米长跨规划北部水系桥梁。项目沿路敷设雨水管线3200米,污水管线1840米,同步实施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0095.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运营期间道路及管线的养护与检修应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及维护,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科学设置绿化带,合理选取绿化植被,必要时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达到相应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