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中心渔港鲤鱼门商务中心空调热源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8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85601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中心渔港鲤鱼门商务中心空调热源改造工程项目

天津津热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扬帆路168号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中心渔港鲤鱼门商务中心空调热源改造工程位于天津滨海新区扬帆路168号,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新建烟道并对原有管线进行切改。项目总投资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 运营期间落实废水处理处置工作,全自动软水器树脂再生废水及锅炉定排废水经锅炉房内集水坑汇集后通过水泵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远期最终排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间落实废气处理处置工作,锅炉燃气废气须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经2根31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锅炉本体、风机、循环水泵等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