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环综[2020]9号)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北部

       3.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北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清水池两座,新建吸水井及送水泵房,新建DN600给水管3733米。给水加压泵站位于玉砂道与彩华路交口东北侧,给水管线位于彩环路、玉砂道,其中彩环路段东起玉砂道与彩环路交口,西至汉北路与彩环路交口,玉砂道段南起中央大道与玉砂道交口,北至玉砂道与彩环路交口,与彩环路段相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08.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549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6.2运营期站内职工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

       6.3运营期离心泵、潜水泵等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4运营期站内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5运营期间泵站与管线的养护与检修应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给水加压泵站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