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生态城新二街等三条道路热力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生态城新二街等三条道路热力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华四路-华五路)、华四路(新二街-中新大道)、中滨大道(泰九路-泰七路)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生态城新二街等三条道路热力管网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中新大道、华四路、中滨大道热力管线,中天大道与和旭路交口西北侧现状热力管网上新建DN800阀门井一座。新建热力管线总长度约1876米,其中中新大道热力管线南起华四路,北至华五路,新建管道长度660米;华四路热力管线北起新二街,南至中新大道,新建管道长度410米;中滨大道热力管线西起泰九路,东至泰七路,新建管道长度806米。项目总投资25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管线的养护与检修应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2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生态城新二街等三条道路热力管网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