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天道(中央大道-景盛路)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受理信息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环综[2020]9号)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天道(中央大道-景盛路)桥梁工程(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西起中央大道,东至海堤巡检站

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泰达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0年10月14日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天道(中央大道-景盛路)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依情况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附件:

1.《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天道(中央大道-景盛路)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申请人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承诺书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