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天津生态城起步区05-07-01-03地块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5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生态城起步区05-07-01-03地块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风路与和畅路交口北侧

3.建设单位:吉宝鸿达(天津生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生态城起步区05-07-01-03地块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风路与和畅路交口北侧。项目占地面积251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2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57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643.11平方米。项目地上建设内容为3栋住宅建筑,6栋商业建筑,1栋住宅配套建筑;地下建设内容为停车场,设备用房等;公交站不再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商业部分运营后由入驻单位单独履行环保手续。项目实际总投资4966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验收情况,该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能够落实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

(2)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生态城起步区05-07-01-03地块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