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中心渔港海事监管基地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2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中心渔港海事监管基地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渔港渔港路(悦海南道-海事基地)、海湾五道(现状管道-加压泵站)

3.建设单位: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中心渔港海事监管基地配套设施工程沿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渔港渔港路(悦海南道-海事基地)、海湾五道(现状管道-加压泵站)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两路给水管道、两路电源线及一座给水加压泵站,其中给水管线总长6509米,含主管5789米,支管720米,电缆总长度2600米。加压泵站位于海湾五道与渔港路交口东北侧;给水管线一自悦海南道与渔港路交口南侧现状给水管道,经加压泵站加压后,沿渔港路敷设至海事基地;给水管线二自海湾五道北侧现状给水管道引出,沿海湾五道南侧敷设至加压泵站,加压后沿渔港路敷设至海事监管基地;电源线为双电源供电,自待建3#、4#环网箱引出,沿渔港路敷设至海事监管基地箱式变电站。项目总投资1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给水管道与电源线路的检修与日常维护应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6.3加压水泵、潜水泵等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4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9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中心渔港海事监管基地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