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环综[2020]9号)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生大道4576号

       3.建设单位:天津亿利金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生大道4576号,项目总用地3680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分为北区1#地块和南区2#地块两部分,其中1#地块用地155800.8平方米,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入口区用房、大熊猫馆、猴子互动馆、长颈鹿馆、脱口秀剧场、室内剧场、精品馆、奶牛屋、餐厅、饲料库、动物医院、垃圾处理站(垃圾暂存点)、公共卫生间、木屋和木屋综合楼等游艺场馆设施及配套用房,同步建设地块内绿化、水系、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2#地块占地212215.1平方米,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木偶馆、未来科技乐园、童话漫游馆、昆虫馆、球幕影院、大马戏、入口区用房、游乐场北侧商业、水乐园用房、旱雪用房、餐饮及配套、游乐附属机房、商店用房等游艺场馆设施及配套用房,同步建设地块内绿化、水系、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其中动物医院、旱雪用房、水乐园用房运行之前需单独履行环保审批手续。项目总投资149002.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5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 运营期间落实废水处理处置工作,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汇总后经化粪池沉淀,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6.3运营期间食堂配套厨房须设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预留专用烟道,设置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动物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须及时通风换气、排放口设置位置须避开人群密集处,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4风机、游艺设备、变电站、水泵等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设单位须按照《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对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加强监督和管理,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及动物粪便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6.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示日期: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