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天津滨海生态城(彩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生态城(彩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彩环路与玉砂道交口处西南侧

       3.建设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滨海生态城(彩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彩环路与玉砂道交口处西南侧。建设内容为220千伏变电站1座,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主变容量2×240MVA(2#、3#),电压等级220/110/35KV,全户内式布置。项目总投资18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8万元,预计2020年10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6.3变压器、冷却风机等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及减振设施等噪声防范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蓄电池、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5项目须采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和保护装置,合理选择高压电器设备、导线和金具,合理布置高压设备,站内保持良好接地,确保电磁辐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限值要求。

       6.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滨海生态城(彩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