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公园垃圾转运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来源: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公园垃圾转运点工程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安明路和海晨道交口东北侧

       3.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旅游业发展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公园垃圾转运点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安明路和海晨道东北侧,占地面积73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1.2平方米,主要建设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129.4平方米,主要建设2套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设计垃圾转运规模50t/d,主要负责转运周边1千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项目总投资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项目预计2020年1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落实生活污水和转运站地面冲洗废水的处理处置工作,转运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须一同经化粪池沉淀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6.3运营期间在投料口及压缩箱内设置自动感应设施喷淋降尘除臭天然植物液,须满足卸料、压缩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达标。

       6.4运营期间地埋压缩设备、蜂鸣器等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及减振等噪声防范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本转运站及时清运;转运站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密封垫,由物资部门定期回收;垃圾压缩产生的渗滤液同垃圾一同密封送入天津滨海新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6.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1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公园垃圾转运点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