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输送工程(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8日    来源: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输送工程(区内)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输送工程(区内)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建设内容为中心渔港区域与滨海旅游区域交界处至中新生态城段的淡化海水输水管线及其为滨海旅游区域用户预留分支,包括中央大道(惠风溪-渔港南环路)、悦海道(渔港南环路-汉蔡路)两段。管线总长度11193.70米,其中中央大道段长度为11118.20米,管径主要为DN800;悦海道段长度为75.50米,管径主要为DN1000。本项目管线均敷设于地下,一般区段采用机械明开槽方法进行直埋敷设,穿越现状道路或建筑段采用顶管法,工程不涉及淡化海水泵站等场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9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万元,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拟于2019年10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输水管道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应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6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6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输送工程(区内)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