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天然气调压计量站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永盛路和海晨道交口处西南侧
3.建设单位: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天然气调压计量站项目位于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永盛路和海晨道交口处西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355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燃气调压站及站内连接管线。燃气调压站设计能力为2.3万立方米/小时,年输气流量约为4992万立方米。供气范围为中新天津生态城南湾以南地块。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拟于2020年6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行期间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工作,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6.3过滤器、调压器等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及减振设施等噪声防范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4运营期间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须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6.5运营期间废过滤器滤芯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并按生态城统一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培训演练,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0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7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天然气调压计量站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