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天成医院、酒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6日    来源: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成医院、酒店项目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美林道152号

       3.建设单位:天津市景隆置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成医院、酒店项目位于天津市中新生态城美林道152号,占地面积463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3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65.8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1栋8层医院主楼门诊及住院楼、1栋5层后勤办公楼、8栋2层医疗及医疗用房、1栋6层快捷酒店及配套工程;地下设一层地下车库、换热站、变电站及机房等。后勤办公楼设一处食堂,快捷酒店设一处食堂。项目医用放射性设备,院方需另行申报、履行环保审批手续。项目总投资8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计划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10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行期间落实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工作,医院化验室废水需进行消毒预处理后与其他经预处理的医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后勤办公楼及酒店的餐厅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6.3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做好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暂存间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储存防渗工作,确保暂存品不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6.4食堂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厨房油烟净化设备、隔油池等环保设施须安装位,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臭气处理装置由专用风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发电机尾气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6.5运营期间水泵、风机、冷却塔、备用柴油发电机等须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及减振设施等噪声防范措施,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6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气溶胶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包装物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7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

       6.8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5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成医院、酒店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