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3A 地块S3、S4 商业建筑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05-07-01-02地块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3A地块S3、S4商业建筑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05-07-01-02地块,项目拟对S3、S4商业建筑在原基础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变更S3、S4两座商业建筑商业业态,增加餐饮业;S3、S4商业楼顶各安装1套油烟收集净化系统,系统由连接管道、集中排油烟风机、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消声器、总排放口组成。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预计投产时间2018年8月。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油烟净化设施应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落实安装,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6.3排烟风机、油烟净化设施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并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4项目改造后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5落实对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设置废气、废水监测采样点位,并悬挂标识牌。
7.公众参与情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4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3A 地块S3、S4 商业建筑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