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受理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旅游区临海新城南部片区二号雨水临时泵站及其附属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旅游区临海新城南部片区
建设单位:天津泰达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受理日期:2017年9月28日
公示日期: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市滨海旅游区临海新城南部片区二号雨水临时泵站及其附属道路排水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收到公示意见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依情况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
附件:《天津市滨海旅游区临海新城南部片区二号雨水临时泵站及其附属道路排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