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科生物GMP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4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科生物GMP车间项目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生态产业园1号标准厂房A单元
       3.建设单位:天津中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科生物GMP车间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生态产业园1号标准厂房A单元,租赁面积1797.5平方米标准厂房作为GMP车间及相应的办公区、辅助用房、配套用房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租赁的一层(局部二层)标准厂房内设置生产及办公区域,一层主要设置十万级、万级GMP生产车间、风冷热泵系统机房、制水室、冷藏室、配电室、仪器室、准备室等生产区,局部二层设置办公区集中区。建成后预计年产细胞染色试剂盒、细胞保存液约200万人份。项目预计2017年8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仪器设备清洗、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项目试验、生产用容器第一遍冲洗废水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做好厂内暂存并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6.3运营期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酸碱废气、气溶胶等均须经高效过滤后由通风橱集中收集后屋顶排放;建设单位须定期对过滤器进行更换,确保过滤器一直处于有效状态,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4压缩机、风冷热泵系统室外、真空泵、水泵等各类风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并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5本项目产生的废普通化学试剂、试剂包装、废滤芯、实验室废液、废培养基、实验沾染废物、报废产品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6对废气、废水排放口应进行规范化设置,厂区须设置单独的废水排放口,且废气、废水排放口须设置便于采样,并设立标志牌。
       6.7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应急培训演练,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7.公众参与情况: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1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中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生物GMP车间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