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天津生态城活力健康港启动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生态城活力健康港启动区一期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弘通路与新平道交口西北侧

      3.建设单位:中福乐龄(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咏庆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生态城活力健康港启动区一期项目选址于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弘通路与新平道交口西北侧,主要功能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 总占地面积为40125.8平方米,建筑面积66432.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32.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22栋住宅、1栋配套公建楼及地下停车场和设备间。配套公建包括公厕、环卫垃圾储存间、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及社区服务点等。项目投资389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预计2019年7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行期间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工作,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6.3居民楼底商禁止设置餐饮业、高噪声娱乐业,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

      6.4水泵、变电站、换热站等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须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及减振设施等噪声防范措施,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5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并按生态城统一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6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福乐龄(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活力健康港启动区一期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