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水系构建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静湖西路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水系构建一期工程位于天津生态城静湖西路,起点位于静湖西岸以东50m处,终点位于故道河。主要建设包括静湖取水工程、水体循环管线工程(静湖-故道河水体循环回路的部分管线)及终点落水景观工程。敷设水体循环管线1973m,在取水口安装采用风能、太阳能发电的取水设备,布设落水景观1处等。项目总投资998.9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预计2017年7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行期光伏组件产生的废电池板交厂家及时回收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6.3合理摆放各类水泵房等噪声设备位置,优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防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4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环境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8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水系构建一期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