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央大道(汉蔡路-玉砂道)热力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中央大道(汉蔡路-玉砂道)
3.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央大道(汉蔡路-玉砂道)热力管网工程总投资3973.56万元,位于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沿中央大道(汉蔡路-玉砂道)建设热力管道,建设DN400管径长度约80m、DN600管径长度约180 m、DN700管径长度约2520m、DN900管径长度约2200m,共计4980m热力管道。本项目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穿越现状中央大道、玉砂道均为顶管穿越。项目预计2017年12月投入运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热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应有合理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6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中央大道(汉蔡路-玉砂道)热力管网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