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健身馆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21B地块
3.建设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健身馆工程共建设1栋地上2层、地下1层的健身馆,总建筑面积7844.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82.62平方米,包括室内台球室、乒乓球室、羽毛球馆、网球馆、办公室、休息区、健身馆等;地下建筑面积为1761.91平方米。工程实际总投资额5606.01万元,环保投资154万元。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基本能够落实生态城环境保护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
(2)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区域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废水现阶段未达到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建设单位已承诺在项目废水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时,再申请进行补充监测。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健身馆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