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淡化海水加压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4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淡化海水加压泵站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美林道和安正路交口东南角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淡化海水加压泵站工程位于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美林道和安正路交口东南角,总占地面积4800.1平方米,总投资3786.8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淡化海水加压泵站一座,近期设计流量3万吨/日,远期设计流量5万吨/日。泵站包括: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变配电室及加药间各1座。预计2015年4月开工,2016年1月竣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进行绿色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2运营期间加强生活废水的处理处置,设置化粪池等环保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营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站内污水排放口须进行规范化设置。

6.3泵房内水泵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及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6.4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并按生态城统一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5建设单位应采用风险防范措施站内加药间贮存区须设置围堰、导流槽及事故池等,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次氯酸钠溶液储罐及加药系统造成的环境事故。

6.6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强化站内风险应急培训演练,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7.公众参与情况:3月30日至4月13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淡化海水加压泵站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