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安大楼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安大楼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5-02地块
      3.建设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安大楼总建筑面积24523.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451.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072.64平方米,包括1栋5层的连体办公大楼。工程实际总投资额20000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与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能够落实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
      (2)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安大楼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