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旅游区南部2#燃气锅炉临时供热站项目
建设地点:生态城(原旅游区)南部,东至安正路与海博道交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受理日期:2015年1月5日
公示日期: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旅游区南部2#燃气锅炉临时供热站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依情况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附件:《天津滨海旅游区南部2#燃气锅炉临时供热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